新聞焦點 彰化縣政府表揚「108年度廉潔楷模人員」 歷史訊息 | 發布日期 2019/05/01~2019/12/30 | 發佈單位: 政風處陽光法案科 | 發佈日期: 康小姐 7531918 | 更新日期 2019/04/30 | 瀏覽人數: 111人 彰化縣政府為落實王縣長倡導「建立廉能政府:不濫用行政資源、不公器私用、依法行政、提高行政效率與行動力。」之廉能施政理念,秉持激濁揚清、廉潔自持之積極態度,鼓勵同仁在公務崗位上勇於任事,特辦理「108年度廉潔楷模選拔活動」,經評審小組從縣府各局處及各鄉鎮公所推薦56名優良同仁中,評審出10位廉潔楷模人員,包括黃昭維(本府工務處辦事員)、賴昕妤(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心分駐所警員)詹春勝(彰化縣消防局第四大隊竹塘分隊小隊長)、李姿儀(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技士)、吳澤生(彰化市公所課員)、歐林秋霞(員林市公所清潔隊臨時人員)、鄭美藝(北斗鎮公所技士)、陳家筆(埔心鄉公所村幹事)、李駿騰(埤頭鄉公所清潔隊隊員)與連思涵(溪州鄉公所辦事員)等10名,獲選為108年度廉潔楷模傑出人員。 上述獲獎人員有在工作崗位上拒收饋贈廉潔自持者、有拾金不昧者、有主動為民服務協助民眾解決困難者,以及執行業務節省公帑確有貢獻者,對於提升廉能風氣確有相當助益 ,足堪廉能表率,縣府特於108年4月30日召開擴大主管會報時公開表揚獲獎人員,由縣長親自頒發受獎人員獎牌1面,藉以拋磚引玉,鼓勵公務員堅守廉能、積極任事的一面,展現高效率、高行動力服務縣民的決心,提升縣府團隊整體廉能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