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資訊 跟蹤騷擾防制法111年6月1日實施 歷史訊息 | 發布日期 2022/08/17~2022/09/17 | 發佈單位: 政風處 | 發佈日期: 邱柏諺 分機1921 | 更新日期 2022/08/17 | 瀏覽人數: 22人 跟蹤騷擾防制法111年6月1日實施,只要出現監視觀察、不當追求、尾隨接近、寄送物品、歧視貶抑、妨害名譽、通訊騷擾、冒用個資等8類行為,並且有持續或反覆性和性與性別有關,而且讓當事人心生畏怖就可能觸法,最重可處5年刑期。跟騷法是被害人保護的里程碑,也是性別暴力防治的一塊重要拼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