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結案置頂】1100524公告—現金歸庫750元 瀏覽人數: 59人 一、本府109年11月20日至110月3月30日期間(註:不含110年1月21日拾得物),拾得現金新臺幣750元。 二、因案內皆為500元以下遺失物,經公告一個月無人招領,依規歸入公庫,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