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結案置頂】1100809公告—現金歸庫3,700元 瀏覽人數: 100人 一、本府辦理110年度第2次拾得物歸公,歸公現金新臺幣3700元。 二、案內遺失物,業依民法第807、807-1條公告法定期間而無人招領,依規歸入公庫,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