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結案置頂】1110819公告—現金歸庫1,000元 瀏覽人數: 116人 一、本府辦理111年度第1次拾得物歸公,歸公現金新臺幣1000元。二、案內遺失物,業依民法第807、807-1條公告法定期間而無人招領,依規歸入公庫,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