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資訊 【公告】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擴大授權服務,自基準日「114年3 月16日」批次起,暫停提供財產資料予申報人申報財產 發布日期 2025/03/07~2025/12/31 | 發佈單位: 政風處陽光法案科 | 發佈日期: 黃欣雅 7531917分機1917 | 更新日期 2025/03/07 | 瀏覽人數: 44人 《置頂》 監察院及法務部來函略以,因監察院114年度相關業務預算遭刪減96%,導致該院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查核平台」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提供申報人之服務,於114年3月1日起開始停止服務;另因法務部與該院係共用前開查核平台,故法務部亦將自「基準日114年3月16日」此批次起,暫停提供財產申報授權服務,請申報義務人自行查詢各項財產後據實申報,上開查核平臺之調整業通函各局處、所屬一級機關、學校、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週知,如有授權及查詢財產等相關疑義請洽本處協助處理。